法規名稱: | 保險業責任地圖制度自律規範 |
---|---|
公布日期: | 民國 114 年 02 月 06 日 |
第 3 條
適用對象
本自律規範之適用對象為高階管理人員。
本自律規範對於高階管理人員之相關規範,於董事長亦適用之。
未生效說明:
法源資訊編:
1.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二月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304
38873 號函核復修正後同意備查訂定全文 14 條;並於備查後一年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