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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保險業辦理放款其徵信、核貸、覆審等作業規範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29 日
第 34 條
辦理放款案件,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於核貸前應先辦理徵信,未經辦理徵 信者,不應核貸,對審核結果不論核准與否應迅予通知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