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97 年度人身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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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民國 98 年 03 月 16 日 |
三十八、簽證精算人員應說明公司利率變動型商品區隔資產之投資準則,
並提供最近三年各月區隔資產之實際資產配置及投資績效。若實
際資產配置與投資準則有顯著偏離或投資準則有修正時,應說明
其原因。
法規名稱: | 97 年度人身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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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民國 98 年 03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