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名稱: | 保險業辦理遠距投保及保險服務業務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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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日期: | 民國 114 年 08 月 12 日 | 
五、為利遠距投保業務之進行,保險業務員(以下簡稱業務員)得先與客
    戶確認投保意願,並依其需求準備下列文件:
(一)要保書及相關要保文件。
(二)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之同意書(如辦理本業務有將影音檔案暫存
      於網路視訊軟體服務提供者之儲存空間者,應於同意書告知)。
(三)行動投保確認同意書(但非採用行動投保者,不在此限)。
(四)遠距投保聲明及同意書。
(五)轉帳或信用卡授權書。
    業務員透過保險業建置或所使用之網路視訊軟體及行動裝置與客戶連
    結後,錄製影音過程中,業務員與客戶需同時出現在視訊畫面上;業
    務員應出示登錄證,並說明其所屬公司及經保險業授權招攬或辦理相
    關服務,以及向客戶確認同意辦理遠距投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