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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行動自然人憑證核發及管理作業要點
公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08 日
六、行動自然人憑證效期為一年;於屆期前六十日內,用戶之自然人憑證 IC 卡仍有效者,得依作業基準之規定辦理展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