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保險業辦理遠距投保及保險服務業務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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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12 年 07 月 04 日 |
八、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不同一人者,保險業應分別對要保人及被保險人
採行前二點規定之確認身分及同意之意思表示程序。
要保人、被保險人為未成年者,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須參加視訊,
保險業應採行前二點規定之確認身分及同意之意思表示程序。但未滿
七歲之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同意之意思表示。
法規名稱: | 保險業辦理遠距投保及保險服務業務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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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12 年 07 月 0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