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111 年度人身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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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民國 111 年 12 月 19 日 |
八、簽證精算人員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 1,009 組情境進行測試,並說明
各類資產情境之採用情形,資產類型至少區分現金、固定收益類、權
益類及不動產等,投資幣別至少區分國內及國外(按交易計價幣別)
,其中固定收益類應至少按可否贖回區分政府公債、公司債或金融債
、國際板債券等類別。
法規名稱: | 111 年度人身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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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民國 111 年 12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