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保財字第 1120144309 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30 日
相關法條:
- 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 第 4、5 條(112.08.30 版)
- 人身保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應注意事項 第 2、3 條(112.03.24 版)
要 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備查最新「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及「保險 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問答手冊」,請保險業應確實遵照辦理,並提報最近 一次董事會報告
主 旨:所報「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及「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問答手冊
」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一案,復如說明二,請轉知所屬會員應確實遵照辦
理,並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報告,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貴二公會 112 年 8 月 1 日壽會遊字第 1120500110 號函及
112 年 8 月 8 日(112) 產綜字第 140 號函辦理。
二、「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4.1.1、5.1.7、5.5.4 部分條文修正對
照表,同意備查。另「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問答手冊」 Q5.10,
為資明確並利保險公司參考,請於假設案例句首,補充「期初之外匯
價格變動準備金為 0.5 億元」文字後同意備查。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遊先生)、中華民國產物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李○季先生)
副 本:有限責任台灣區漁船產物保險合作社(代表人楊○吉先生)、財團法人保
險安定基金(代表人林○寬先生)、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
簡○明先生)、本會檢查局、保險局
法源編註:
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1 年 6 月 13 日金管保
財字第 1110422961 號函,修正「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問答手冊」
。
2.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3 年 4 月 17 日金管保
財字第 1130135488 號函,修正「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問答手冊」
。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