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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 (民國 106 年 02 月 03 日) 非現行
1.總則 1.1 為提供保險業建立風險管理機制所需之實務參考,並協助保險業落實 風險管理,以確保資本適足與清償能力,健全保險業務之經營,特訂 定本守則。 1.2 本守則所稱之風險,係指對實現保險業營運目標具有負面影響之不確 定因素。 1.3 保險業建立之風險管理機制,除應遵守相關法規外,應依本守則辦理 ,以落實風險管理。 1.4 本守則之風險管理架構包括風險治理、風險管理組織架構與職責、風 險辨識、風險衡量、風險回應、風險監控及資訊、溝通與文件化,如 下圖所示。 ┌──────────────┐ ┌─┐ ┌──────┴─────────┐ ┌┴┐ │資│←─→│風險治理 │←─→│風│ │訊│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與職責 │ │險│ │、│ └────────────────┘ │監│ │溝│ ↓ │控│ │通│ ┌────────────────────┐ │ │ │與│←┤→┌────────────────┐←├→│ │ │文│ │ │風險辨識 │風│ │ │ │件│ │ └────────────────┘險│ │ │ │化│ │ 評│ │ │ │ │ │ ┌────────────────┐估│ │ │ │ │←┤→│風險衡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風險回應 │←─→└─┘ └──────┬─────────┘ ↑ └──────────────┘ 1.5 保險業應考量本身業務之風險性質、規模及複雜程度,建立適當之風 險管理機制,並將風險管理視為公司治理之一部分,以穩健經營業務 。 1.6 風險管理機制應結合保險業之業務經營及企業文化,並依據訂定之風 險管理政策,運用各種質化與量化技術,管理保險業可合理預期且具 攸關性之重要風險。 1.7 董事會及高階主管人員應負責推動及執行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並確 保企業內全體員工充分瞭解及遵循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1.8 保險業為執行風險管理政策所建立之作業流程及管理辦法,應予以文 件化,相關之風險報告與資訊揭露應定期提供、追蹤與更新。 1.9 保險業應重視風險管理單位與人員,授權其獨立行使職權,以確保該 風險管理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