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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人身保險業辦理再保險業務顯著保險風險測試自律規範 (民國 115 年 04 月 14 日)
第 3 條
各會員公司對新簽訂及修訂之再保險契約應依「人身保險業再保險實務處 理準則-顯著保險風險測試」之測試流程圖進行顯著保險風險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