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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保險業自行辦理業務員保險商品教育訓練自律規範 (民國 113 年 06 月 13 日)
第 3 條
本自律規範所稱之「保險業自行辦理業務員保險商品教育訓練」係指保險 業依業務員招攬保險種類辦理之保險商品教育訓練課程、保險業自製之商 品宣導說明(如新商品介紹)教育訓練。 前項訓練教材應避免涉有引導或誘使業務員或通路不當招攬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