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 洗錢防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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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
施行狀態: |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未定 一百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修正公布第 6、11 條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 |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03006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3、17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50048109 號令 發布定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6.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14158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3、7~11、13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10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