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 法規名稱: | 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
|---|---|
| 修正日期: | 民國 112 年 09 月 21 日 |
12.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00494536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3 條條文
(原名稱: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新名稱:保險業負責
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二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
090490350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條;除第 6 條條文及第 8 條
第 3~5 項條文自一百零九年三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