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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14.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
    110430021 號函同意備查修正第 4  條條文及第 9  條條文之附錄;
    刪除第 20 條條文,原第 21 條條文遞減為第 20 條條文;並自一百
    十二年二月一日起實施
13.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
    1004126771  號函同意備查修正第 2、9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年十月
    一日起實施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
    0804930451  號函同意備查修正全文 21 條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十三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0610958830 號函同意備查修正名稱及全文 21 條
    (原名稱:人壽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注意事項範本;
    新名稱:人壽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十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0502914660 號函准予備查修正第 3  點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十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04
  02572090  號函准予備查修正第 2、3、5~9 點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九月十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03
  00078011  號函准予備查修正名稱及全文 11 點
  (原名稱:人壽保險業洗錢防制注意事項範本;新名稱:人壽保險業防
  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注意事項範本)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九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理字第
  10102069541 號函准予備查修正第 2  點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金管保理字第
  09902656240 號函准予備查修正第 2  點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九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三字第 0
  9802027301  號函准予備查修正全文 9  點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三字第 0
  9602541862  號函暨九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保三字第 09602022702  號函准予備查修正第 2、5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六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三字第 0
  9402063200  號函准予備查修正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九日財政部台財保字第 0920751809 號函准予
  備查修正名稱及全文 9  點
  (原名稱:「人壽保險業防制洗錢注意事項」標準範本;新名稱:人壽
  保險業洗錢防制注意事項範本)
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二十五日財政部(86)台財保字第 862393155
  號函准予備查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