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00419 8802 號函自一百十年八月十五日起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二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於一百十年 十月一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
8.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財政部(77)台財融字第 770478952 號函修正發布
7.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一月七日財政部(71)台財融字第 10145 號函修正 發布
6.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三月二十三日財政部(65)台財錢字第 13239 號函 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二月二十七日財政部(64)台財錢字第 11839 號函 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十月十六日財政部(62)台財錢字第 20400 號函修 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六十一年六月二日財政部(61)台財錢字第 15118 號令修正 發布
2.中華民國五十五年七月六日財政部(55)台財錢發字第 6260 號令修正 發布
1.中華民國五十三年十一月五日財政部(53)台財錢發字第 08214 號令 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