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 法規名稱: | 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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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日期: | 民國 113 年 01 月 16 日 | 
| 施行狀態: |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5.01.01 一百十三年一月十六日修正之第 7、8 條條文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  |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12 0494576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除第 7、8 條條文自一百十五年 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402 50379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管理辦法;新名稱:保險業簽證精算人 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