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團體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8 月 30 日
附件圖表:
法規功能按鈕區
11.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三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
    110445485 號函復同意備查修正第 10 條條文;並自保險法第 116  
    條修正條文經總統公布生效之日(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日)起實施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二十三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80132769  號函釋適用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金管保壽字第 10804920500  號函同意備查之「傷害保險單示範條
    款」附表
9.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804
  904941  號函核定修正第 20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7
  04938160  號函核定修正第 5、7、8、20~22、24  條條文;並自即日
  起實施
7.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
  0402049830  號函修正第 11、12、14、28、30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十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4
  02543750  號函修正第 7  條條文之附表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二字第
  09502524481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31 條;並自九十五年十月一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九十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壽會文字第 940
  51269 號函、人身保險商品審查委員會九十五年六月九日第 852  次會
  議及九十五年六月十六日 853  次會議決議辦理
4.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十八日財政部(87)台財保字第 871866181
  號函修正發布第 2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七日財政部(87)台財保字第 872440208  號函
  修正發布第 19、20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十七日財政部(86)台財保字第 862397215  號
  函修正發布第 17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二月十九日財政部(86)台財保字第 862392108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30 條;並自八十六年七月一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