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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旅行平安保險單示範條款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08 日
附件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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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9
    0423012 號函核定修正第 5、13  條條文
15.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二十三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80132769  號函釋適用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金管保壽字第 10804920500  號函同意備查之「傷害保險單示範條
    款」附表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8
    04904941  號函核定修正第 15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起
    實施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
    0704938160  號函核定修正第 2、5~9、15、16  條條文;並自即日
    起實施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402049830 號函修正第 11、16、19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十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4
    02543750  號函修正第 6  條條文之附表
10.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十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品字
    第 09902522370  號函准予備查修正第 5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十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二字第 0
  9502069411  號函修正全文 20 條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九十四年三月十八日壽會文字第 94030
  675 號函、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壽會文字第 95061660 號函、九十五年
  七月十三日壽會文字第 95071962 號函及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九
  十四年九月二日(九十四)保中字第 0845 號函及九十五年三月二十九
  日(九十五)保中字第 0264 號函辦理
8.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七日財政部(87)台財保字第 872440208  號函
  修正發布第 8、14、15、16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十七日財政部(86)台財保字第 862397215  號
  函修正第 12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九月十日財政部(85)台財保字第 852370068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19 條
  (原名稱:旅行平安保險示範條款;新名稱:旅行平安保險單示範條款
  )
5.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六月十九日財政部(82)台財保字第 821724880  號
  函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六月三十日財政部(77)台財融字第 770202256  號
  函准予備查                                                    
3.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四月十二日財政部(73)台財融字第 14984  號函修
  正發布第 15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七十年十月三十一日財政部(70)台財融字第 23086  號函修
  正附表之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                                
1.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財政部(68)台財錢字第 11951  號函
  訂頒;並自六十八年七月一日起一律採用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於一百一
  十年一月一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