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保險業辦理出借國外有價證券業務應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4 月 09 日
法規功能按鈕區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1304
  9093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205
  002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刪除第 8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三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一字第 0
  940250207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