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 1304915611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十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0 990250392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 點;自即日生效,並自即日簽發之 新契約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