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04 025670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10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七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理字第 1 000266032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