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六月十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5 0422289 號函同意備查修正第 16 條條文;依第 16 條規定:一百十五 年四月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備查修正之第 13 條,溯自一百十 五年二月五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504 15739 號函同意備查修正第 13 條條文;並報主管機關同意備查後 6 個月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 120426391 號函核復同意備查修正第 13 條條文;並報主管機關同意備 查後 6 個月施行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二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 0102092780 號函准予備查訂定全文 16 條;並自報主管機關同意備查 後 6 個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