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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財產保險業經營核能保險提存之各種準備金規範
廢止日期:民國 115 年 10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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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十月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1501
  410124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10251709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