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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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1204 93120 號函同意備查修正第 12、14、16、17 條條文及第 6 條條文之 附件一、第 7 條條文之附件二、第 9 條條文之附件四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 110466806 號函同意備查修正第 5、10、13、14、16~18 條條文及第 6 條文之附件一、第 7 條條文之附件二、第 8 條條文之附件三、第 9 條條文之附件四、第 10 條條文之附件五、第 16 條條文之附件六; 增訂第 19 條條文,原第 19~21 條條文遞增為第 20~2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 090419516 號函准備查修正名稱及全文 16 條 (原名稱:壽險業辦理資訊安全防護自律規範;新名稱:保險業辦理資 訊安全防護自律規範)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600961080 號函同意備查修正第 4、8 條條文;增訂第 9、10 條條 文;原第 9~12 條條文遞移為第 11~14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