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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97 年度人身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3 月 16 日
附件圖表:
指定附表六:最佳估計利率情境之資產配置.XLS
指定附表八:最佳估計利率情境下新錢基礎利率與新錢報酬率.XLS
指定附表七:投資組合報酬率.XLS
指定附表二:納入準備金適足性測試統計表.XLS
指定附表四:準備金適足性測試結果.XLS
指定附表五:準備金適足性測試結果.XLS
指定附表九:最佳估計利率及指定利率情境下現金流量測試結果.XLS
指定附表十:各年度最佳估計利率及指定利率情境下「特定複利增額型終身壽險」現金流量測試結果.XLS
指定附表三:保險費率釐定納入測試商品統計表.XLS
指定附表一:特定商品統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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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第 六 章、保單紅利分配
第 三 節、測試結果及精算意見
32
三十二、簽證精算人員應對於該年度之可分配紅利盈餘金額與分配予要保 人及股東之比例,就測試結果提出建議。另應檢附當年度紅利分 配報告。
33
三十三、簽證精算人員應評估可分配紅利盈餘發放後,公司未來仍依當時 銷售文件所揭露之可能紅利金額發放之可能性,並檢視是否應調 整未來銷售文件所揭露之可能紅利金額。
34
三十四、簽證精算人員應提供歷年度紅利分配比較表,至少包括公司分紅 保單整體業務之盈餘、分紅保單紅利準備、可分配紅利盈餘、分 配予要保人及股東之比例,以及銷售文件所揭露可能紅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