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三十日財政部(85)台財保字第 852367857 號 函自八十五年十月一日起停止適用
1.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二月九日財政部(84)台財保字第 842025044 號函 訂定;並自八十四年五月一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