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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簽證作業應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98 年 0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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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九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一字第
  098025017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一字
  第 093025017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6  點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二日財政部台財保字第 0920750059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0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