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十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3 02506377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 點;並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 生效 (原名稱:營業稅稅款撥入銀行業以外之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動支審議作 業要點;新名稱: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動支審議作業要點)
1.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0 990251404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