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十月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1501 410124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十六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 0002509161 號令訂定發布;並自一百年七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