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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人身保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應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9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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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九月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1304
  931481  號令增訂發布第 3-1、3-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
  12049399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
  12041694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三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8
  045003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
  07045004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4
  025078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402
  0269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七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10250155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一百零一年三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