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 廢 保險業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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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日期: | 民國 113 年 10 月 29 日 |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1304 92284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保險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新名稱:保險業保險代理人 保險經紀人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10 049423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點條文;除第 1 項第 6 款個人資料 管理系統(PIMS)之驗證規定自修正後一年生效,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