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5.02.06
一百十四年二月六日訂定全文 14 條,自備查後一年實施。
1.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二月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304 38873 號函核復修正後同意備查訂定全文 14 條;並於備查後一年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