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保財字第 1140152726 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要 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備查修正之「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保 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問答手冊」及「保險業自我風險及清償能力評估機 制作業規範」
主 旨:所報修正「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4.1.2、5.3.2、5.3.4、5.8.1~
5.8.3、5.9 條文、「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問答手冊」Q2.2、Q2.7、
Q5.8、Q5.36~Q5.39 及「保險業自我風險及清償能力評估機制作業規範
」6.1.4 條文一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確實辦理。
說 明:一、依據貴二公會 114 年 12 月 1 日壽會遊字第 1140500152 號函及
114 年 12 月 3 日(114 )產綜字第 221 號函辦理。
二、旨案同意備查,其中「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5.3.2 及5.3.4 修
正條文,同意自 115 年 7 月 1 日起開始適用。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遊先生)、中華民國產物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祥先生)
副 本:有限責任台灣區漁船產物保險合作社(代表人楊○樺女士)、財團法人保
險安定基金(代表人石○達先生)、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
黃○智先生)、本會檢查局、保險局
法源編註:
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4 年 4 月 14 日金管保
財字第 1140135962 號函,修正「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問答手冊」
。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附件圖表:
- 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PDF
- 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DOC
- 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4.1.2, 5.3.2, 5.3.4, 5.8.1~5.8.3, 5.9修正對照表.PDF
- 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4.1.2, 5.3.2, 5.3.4, 5.8.1~5.8.3, 5.9修正對照表.DOC
- 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問答手冊.PDF
- 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問答手冊.DOC
- 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問答手冊Q2.2, Q2.7, Q5.8, Q5.36~Q5.39修正對照表.PDF
- 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問答手冊Q2.2, Q2.7, Q5.8, Q5.36~Q5.39修正對照表.DOC
- 保險業自我風險及清償能力評估機制作業規範.PDF
- 保險業自我風險及清償能力評估機制作業規範.DOC
- 保險業自我風險及清償能力評估機制作業規範6.1.4修正對照表.PDF
- 保險業自我風險及清償能力評估機制作業規範6.1.4修正對照表.DOC
